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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是否算工伤

时间:2026.09.16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 阅读:1187人
律师解析:
上下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通常不算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要符合法定情形。在上下班途中,要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可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视同工伤。但“上下班途中”不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范围内,所以一般情况下,上下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不符合认定或视同工伤的条件。
要是能证明疾病和工作有直接因果关系,像因工作强度大、长期加班等导致突发疾病死亡,可尝试申请工伤认定。不过得提供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和认定。

案情回顾:

小朱在下班途中突然晕倒,经抢救无效死亡。小朱家属认为小朱是因工作强度大、长期加班导致疾病突发死亡,应认定为工伤,向公司提出工伤赔偿。但公司认为上下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拒绝赔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小朱是在下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不属于此情形。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上下班途中”不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范畴,通常不符合认定或视同工伤条件。不过,若小朱家属能证明疾病与工作有直接因果关系,如工作强度大、长期加班等,并提供相关证据,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和认定是否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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