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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协商解除合同该如何操作

时间:2026.09.15 标签: 劳动纠纷 工资福利 阅读:1077人
律师解析:
试用期协商解除合同要遵循法律程序和原则。
协商要基于平等、自愿,双方就解除合同充分沟通,明确表达意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能主动提出协商解除。要是用人单位提出,得向劳动者说明解除原因,像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无法胜任工作等。
之后要签订书面解除协议。协议里得有解除时间、工资结算经济补偿(如果有)等重要事项。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且劳动者同意的,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工资结算要在解除合同时一次性付清试用期工资
最后要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劳动者按用人单位要求,交接好工作和相关物品。用人单位要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试用期协商解除合同,要保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协议内容合法合规,手续完备,这样能避免后续法律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在试用期内,公司认为小朱不符合录用条件,向小朱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小朱起初认为自己工作表现尚可,不同意解除。公司详细说明了小朱在工作中的不足,小朱最终同意。但双方就经济补偿和工资结算问题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立即结算工资并给予经济补偿,公司则表示需按流程办理。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试用期协商解除合同需建立在平等、自愿基础上。本案中公司提出解除并说明原因,小朱最终同意,符合协商解除的程序要求。
2、若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且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小朱在试用期工作不满半年,公司应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同时,工资应在解除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3、双方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明确解除时间、工资结算、经济补偿等事项。并且劳动者要进行工作交接,用人单位需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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