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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复发时工资要怎样去发放

时间:2026.09.15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标准 阅读:1111人
律师解析:
工伤复发工资发放按《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处理。职工工伤复发且确认需治疗,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受工伤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福利,含计时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不包括加班工资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十二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超十二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满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若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工资,工伤职工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此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许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治疗结束后,工伤复发需要再次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小许发现单位发放的工资与自己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不符,且包含了加班工资。小许认为单位应按照规定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包含加班工资,与单位协商无果,遂准备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是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受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不包括加班工资。本案中单位发放工资的方式不符合规定。
2、若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工资,工伤职工可先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小许可以通过这些途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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