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工伤认定精选解答 > 时间超了认定工伤应采用什么救济

时间超了认定工伤应采用什么救济

时间:2026.09.15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 阅读:1158人
律师解析:
用人单位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期间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工伤待遇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一方申请时间超了,有以下救济途径
遇到特殊情形,被耽误的时间不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这些情形包括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限、是用人单位的原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等。职工可以跟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说明情况,让其根据实际情况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要是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又不符合上述特殊情形,不能通过工伤认定获赔,职工能走民事诉讼途径。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要注意,民事诉讼有诉讼时效限制,得及时主张权利
如果是第三人侵权造成的伤害,就算不能认定工伤,也能向第三人主张侵权赔偿责任。

案情回顾:

小许在工作中受伤,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小许自行申请时已超过申请期限。小许认为自己应获得工伤待遇,用人单位则以申请超期为由拒绝承担费用,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所以若符合工伤情形,用人单位应承担责任。
2、若小许存在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限等特殊情形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可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说明情况,请求其根据实际情况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3、若超过申请期限且不符合特殊情形,小许可通过民事诉讼途径,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要注意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
4、若小许的伤害是第三人侵权导致,即使无法认定工伤,也可向第三人主张侵权赔偿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贵阳刑事辩护沙璇律师 已认证
5.0分 执业5
专长: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工伤赔偿

优势:

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律所:

贵州贵漂律师事务所主任

电话:

13078501636

律师简介:沙璇律师毕业于贵州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系统严谨的法学教育,为她奠定了扎实的理论功底与缜密的法律思维。执业路上,她始终以高标准严格自律,将忠诚、干净、担当的职业追求融入每一个办案环节,坚守法治底线,恪守执业操守,用心践行执业为民的初心。

更多>
沙璇律师,已执业5年,执业地区为贵州贵阳,认证执业律所是贵州贵漂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工伤赔偿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3078501636,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在线咨询此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