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工伤纠纷精选解答 > 界定工伤事故条件是什么

界定工伤事故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6.08.18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纠纷 阅读:1146人
律师解析:
工伤事故界定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下面是相关要点。
工作时间方面,职工在工作时间受伤害算工伤。这里的工作时间,既包括单位规定的正常上班时间,也包括加班时间。例如,员工正常上班时或者自愿加班时受伤,都可能符合这一条件。
工作场所方面,指职工在与工作职责相关的区域受伤。既包括单位内部的工作场所,也包括因工作需要到单位以外的地方。比如员工在单位车间工作时受伤,或者外出为单位办事途中受伤,都可能满足该条件。
工作原因方面,职工受伤需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导致,伤害和工作要有直接因果关系。像工人操作机器时因机器故障受伤,就属于因工作原因受伤。
还有视同工伤的情形,比如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伤。
不过,有几种情况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包括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
界定工伤事故,要综合考虑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等条件,以及视同工伤和排除情形。遇到工伤问题,要及时收集证据,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是一家公司的员工。某天正常上班时,在单位车间操作机器,因机器故障受伤。同时,小胡在自愿加班期间,在外出为单位办事途中不慎摔倒受伤。而小许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经48小时抢救无效死亡。公司认为小朱和小胡的情况不属于工伤,不同意给予工伤赔偿,小朱和小胡对此表示不满,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在正常上班时间,于单位车间因操作机器故障受伤,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要素,应认定为工伤。
2、小胡自愿加班外出为单位办事途中受伤,加班时间属于工作时间,外出办事是工作职责所需,也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3、小许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形。公司不认定小朱和小胡工伤的观点缺乏依据。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杭州刑事辩护刘学勤律师 已认证
5.0分 服务6830 执业6
专长: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工伤赔偿

优势:

有团队,会外语,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律所:

浙江富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电话:

15058190283

律师简介:刘学勤律师,男,汉族,法学院毕业后,一直从事法律工作,现为浙江富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同时是杭州市权益保障部门的值班律师、杭州市滨江区婚姻与家庭传承委员会委员,联系电话:18868196843。另外刘学勤律师在执业期间办理较多的工伤案件以及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刑事辩护等各种类型的诉讼与非诉业务。本人待人耐心真诚,理论功底扎实,工作认真负责,成功代理了多起民事诉讼纠纷案件和刑事案件,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法以专业、勤勉以敬业,本人在承办案件过程中,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维护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更多>
刘学勤律师,已执业6年,执业地区为浙江杭州,认证执业律所是浙江富奥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工伤赔偿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5058190283,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在线咨询此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