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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岁职工工亡后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时间:2026.07.24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标准 阅读:1309人
律师解析:
68岁职工工亡赔偿得分情况来看。
如果该职工没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这种情况能认定为工伤,要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职工近亲属能拿到这些赔偿:其一,丧葬补助金,是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其三,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没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月增加10%,不过各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能高于工亡职工生前工资。
要是该职工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再就业和用人单位形成劳务关系,工作中死亡不算工伤,按民事侵权处理。赔偿项目通常有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算12年。赔偿责任根据双方过错划分,具体赔偿金额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遇到这类情况,建议家属先确定职工与单位的关系,再根据相应法律规定维权。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收集好相关证据,以便争取合理赔偿。

案情回顾:

68岁的小朱在某单位工作时不幸身亡。小朱的家属与单位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单位认为小朱已68岁,可能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应按劳务关系处理;而小朱家属坚称小朱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与单位是劳动关系,应认定为工伤进行赔偿。

案情分析:

1、若小朱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且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可认定为工伤。其近亲属可获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规定比例发给相关亲属,且各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高于小朱生前工资。
2、若小朱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再就业与单位形成劳务关系,工作中死亡不认定为工伤,按民事侵权处理。赔偿项目有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12年计算,赔偿责任根据双方过错划分,具体金额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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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工伤赔偿段彪永律师 已认证
5.0分 服务1471 执业15
专长:

工伤赔偿

优势:

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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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曲直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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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段彪永律师是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云南曲直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云南省人力资源管理师协会副会长,昆明市律师协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会副主任,昆明市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 段彪永律师是云南省工伤赔偿实务专家律师,著有《企业劳动用工合规管理百例》一书,对于农民工及劳动工伤从业人员具有深刻指导价值。段彪永律师在云南法制报、春城晚报、昆明日报、工人日报等新闻媒体发表专业文章或评论,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专家影响力。 段彪永律师创立铁三角工伤律师团队,现有成员12人。段主任工伤律师团队是云南省最专业的工伤律师团队之一,拥有丰富的工伤赔偿实务经验,特别是在工伤伤残部位增补、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工亡认定、交通事故工伤双赔、职业病等重大疑难复杂工伤案件方面,有着深刻的办案心得和强有力的专业支撑,在业界有良好声誉,在工伤工友心中有着非常高的认可度。“只为受伤农民工代理工伤案件,不接受公司老板的案件委托”,是段彪永律师的职业理念和价值观体现。 段彪永律师工伤律师团队总部在昆明,但是办案800+遍布昆明、曲靖、玉溪、红河和楚雄等云南省十六个地州,累计拿到赔偿款5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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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彪永律师,已执业15年,执业地区为云南昆明,认证执业律所是云南曲直律师事务所,擅长工伤赔偿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3308806608,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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