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劳务派遣里,
加班费通常由用工单位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
劳动者和用工单位的劳动者享有
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要按照这个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和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
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要是用工单位安排被派遣劳动者
加班,就得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虽然劳务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
签订劳动合同,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但支付加班费主要是用工单位的责任,毕竟是它安排的加班。
同时,劳务派遣单位有义务监督用工单位支付加班费等劳动报酬的情况,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用工单位没依法支付加班费,被派遣劳动者可以向用工单位要,也能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帮忙维权。要是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
违法违规,损害了劳动者权益,它们要一起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所以,被派遣劳动者遇到加班费问题,要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进入小胡所在公司工作。小胡公司经常安排小朱加班,却未支付加班费。小朱认为自己应和公司其他员工一样获得加班费,要求小胡公司支付,小胡公司则认为加班费不应由自己承担,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被派遣劳动者享有同工同酬权利,用工单位安排加班应按规定支付加班费。本案中小胡公司安排小朱加班,就有支付加班费的责任。
2、劳务派遣单位虽与小朱订立
劳动合同,履行用人单位义务,但加班费支付
主要责任在小胡公司。不过,劳务派遣单位有监督小胡公司支付加班费等劳动报酬的义务。若小胡公司未支付,小朱可向其
主张权利,也可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协助维权。若二者存在违法违规致小朱权益受损,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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