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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不给工资应该补偿什么损失

时间:2026.07.03 标签: 劳动纠纷 工资福利 阅读:1339人
律师解析:
试用期工作却拿不到工资,这是很多劳动者会遇到的闹心事。不过别担心,法律会保障你的权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合同约定工资的八成,同时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要是单位在试用期不给工资,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实际工作期间的工资。
如果单位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工资后,依旧逾期不给,劳动者还能拿到赔偿金,金额是应付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一百。
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先和单位协商,要求支付工资。要是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们会责令单位支付。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和赔偿金。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去法院起诉
所以,试用期没拿到工资,劳动者要积极维权,通过合法途径拿到应得的报酬和可能的赔偿

案情回顾:

小朱入职一家公司,约定了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小朱试用期工资。小朱认为自己在试用期正常工作,理应获得工资,与公司协商无果,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该公司拒绝支付小朱试用期工资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小朱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实际工作期间的工资。
2、若公司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后仍逾期不支付,小朱可获得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赔偿金。小朱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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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合同事务马学兵律师 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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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马学兵,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法行公正,智辨是非,心系苍生,律行天下”为执业座右铭,坚守专业、诚信、卓越的服务准则,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效精准的法律解决方案。 毕业于浙江大学,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为我的执业之路奠定了坚实基础。自执业以来,我聚焦民商事纠纷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与实战技巧,尤其擅长处理疑难复杂的保险合同纠纷(含保险理赔)、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劳动争议及各类经济纠纷案件。凭借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解读、对案件细节的极致把控以及对争议焦点的敏锐洞察,成功为众多客户化解法律风险、维护合法权益,赢得了客户的一致好评与行业的广泛认可。截止目前已收到委托人赠送的荣誉锦旗5面,这是对我最大的肯定和褒奖。 在专注执业的同时,我亦积极参与行业实践与学术研究,现担任浙江省法学会科技与网络法治研究会理事、台州仲裁委调解员、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营商环境法治(政府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新X保险浙江分公司客户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大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监督官”等职务。多重身份的加持,让我既能从法律实务视角为客户提供切实可行的维权策略,也能以更宏观的行业视野为客户规避潜在法律风险,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执业过程中,我始终秉持以“客户至上,用事实说话,用法律维权,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服务理念,注重与客户的深度沟通,耐心倾听需求,细致分析案情,量身定制专属法律方案。无论是标的额较大的经济纠纷,还是关乎个人权益的劳动争议、交通事故赔偿,我都全力以赴,以专业的法律素养、严谨的执业态度和务实的工作作风,为每一位客户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如果您正面临民商事领域的法律困惑,欢迎随时联系我,我将尽我所能为您提供专业、可靠的法律支持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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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学兵律师,已执业3年,执业地区为浙江台州,认证执业律所是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擅长合同事务、交通事故、劳动纠纷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3666888121,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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