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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致脑溢血,公司是否要担责

时间:2026.06.06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纠纷 阅读:853人
律师解析:
1.加班致脑溢血,公司担责情况不同。在工作时间和岗位,突发脑溢血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视同工伤,公司担责,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若未缴工伤保险,公司按标准付费用。
2.不满足视同工伤条件,通常不算工伤。但能证明脑溢血与加班有直接因果关系,员工可民事诉讼要求公司侵权赔偿,不过要自己举证因果关系。

案情回顾:

小朱是某公司员工,因工作任务重长期加班。一次加班过程中,小朱突发脑溢血被紧急送医。小朱家属认为是加班导致其发病,要求公司担责。公司则认为,小朱未在48小时内死亡,不符合视同工伤条件,不应担责。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脑溢血,且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应视同工伤,公司需承担相应责任,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若公司未为小朱缴纳工伤保险,则由公司按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2、若未满足视同工伤条件,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如果小朱家属能证明脑溢血与加班有直接因果关系,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不过小朱家属需对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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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青宇律师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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