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误工费计算天数依具体情况定。一般按
医疗机构证明确定
误工时间,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仅皮外伤未致残,误工天数依据医院诊断、休假证明确定,医生会结合伤情给出休息建议,此时长即误工天数。
3.双方对误工天数有争议,可通过
司法鉴定确定。
4.误工费按实际减少收入算;无固定收入,按近三年平均收入算;无法举证的,参照当地同行业职工平均
工资算。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小朱受皮外伤。小朱向小李索赔误工费,称根据医院休假证明,误工天数为20天。但小李认为误工天数过长,双方对误工天数产生争议,无法
协商一致,小朱遂将小李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误工费计算天数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本案中小朱受皮外伤未达致残程度,本应按照医院诊断及休假证明确定误工天数。但双方对此有争议,此时可通过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来确定最终的误工天数。
2、确定误工天数后,若小朱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若其无固定收入,应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若无法举证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则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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