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非
工伤特定情形能获补偿。非工作期被
第三人侵权致伤,可让
侵权者
赔偿医疗费、
误工费等。
2.用人单位提供条件有安全隐患致害,即便不算工伤,也能按
民法典要求单位赔偿。
3.参加基本
医疗保险,看病可按政策报销部分费用。
4.生活困难且符合救助条件,可向民政部门申请救助。补偿与否及数额依具体情况定。
案情回顾:小朱在非工作时间外出时,被小胡骑车撞倒致伤。小朱认为小胡应承担
赔偿责任,支付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同时,小朱工作单位提供的宿舍楼梯扶手松动,小朱在回宿舍时曾因扶手问题差点摔倒,小朱觉得单位也应给予赔偿。另外,小朱生活困难,想申请社会救助,且他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希望按
医保政策报销部分看病费用。小胡和单位对赔偿责任存在异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小朱在非工作期间因第三人小胡侵权致伤,小胡应承担赔偿责任,需支付小朱医疗费、误工费、
护理费等费用。
2、单位提供的宿舍楼梯扶手松动存在安全隐患,虽小朱此次受伤并非直接因此导致,但依据民法典
侵权责任编,若能证明该隐患与小朱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小朱可要求单位赔偿。
3、小朱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看病费用可按医保政策报销部分。
4、若小朱生活困难符合社会救助条件,可向民政部门申请救助。最终补偿的获得及数额,需结合具体事实和
证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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