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公司以不胜任为由
辞退员工时,
赔偿问题要根据员工与公司是
劳动关系还是
劳务关系来区分。
如果是劳动关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以不胜任工作
解除劳动合同,得先给员工培训或调岗。若员工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公司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
月工资才能
解除合同。同时,公司要按员工工作年限
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工作超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要是公司没按这程序来,就属于
违法解除,要按
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
赔偿金。
要是劳务关系,一般按双方签的
劳务合同处理。合同有
辞退赔偿条款,就按条款来;合同没约定,双方可以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劳务员工能
向法院起诉维护权益。
案情回顾:小何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后公司以不胜任工作为由将其辞退。小何认为公司未按规定操作,应给予赔偿。公司则称若属劳动关系会按法定程序补偿,若为劳务关系则按合同约定处理。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1、若小何与公司是劳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公司以不胜任工作解除合同,需先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的,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解除,同时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若公司未按此程序操作,属违法解除,应支付赔偿金。
2、若为劳务关系,按双方签订的劳务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有辞退赔偿条款按条款执行,
未约定的,双方可协商,协商不成劳务员工可向法院起诉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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