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劳动纠纷中,很多人关心
劳动仲裁的时效问题。一般来说,
劳动仲裁时效是一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是从
当事人知道或应该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算,为期一年。
但也有特殊情况。要是在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为拖欠
劳动报酬产生争议,
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的限制。不过一旦劳动关系终止,就需要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仲裁申请。
另外,
仲裁时效还会出现中断或中止。当当事人向对方
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同意履行义务时,仲裁时效就会中断,中断后时效重新计算。要是遇到
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导致当事人没办法在规定的仲裁时效内申请仲裁,仲裁时效会中止,等中止原因消除后,时效继续计算。所以大家遇到劳动纠纷,要留意这些时效规则,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在某公司工作,公司
拖欠其劳动报酬。小朱一直未申请仲裁,直到与公司劳动关系终止。小朱认为自己可随时申请仲裁
追讨报酬,而公司则以超过一年仲裁时效为由拒绝支付。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但本案属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小朱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限制。
2、不过,劳动关系终止后,小朱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若小朱在该期限内申请,其主张受法律保护;若超过该期限且不存在仲裁时效中断或中止情形,公司以时效抗辩可能得到支持。若存在中断或中止情形,时效计算会有相应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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