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合同自然到期终止后,
补偿金问题得分情况。
先说
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合同期满终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给
劳动者经济补偿。但要是用人单位提出维持或提高原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这种情况就不用给补偿了。经济补偿的计算和工作年限、
工资有关。工作每满一年,单位支付一个
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劳动者
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对于
民商事合同,自然到期终止通常没有法定补偿金。如果合同里有相关约定,就按约定来;没有约定,双方一般不用支付补偿金。
总之,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可能有经济补偿,金额根据工作年限和工资算;民商事合同有没有补偿金,关键看合同约定。要是还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案情回顾:小朱与某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单位提出维持原合同条件续订,小朱不同意续订,双方
劳动合同终止。小朱认为单位应
支付经济补偿,单位则认为小朱不同意续订无需支付。另外,小许与小胡签订一份民商事合同,
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小许以
合同终止造成损失为由要求小胡支付补偿金,小胡认为合同无相关约定无需支付。
案情分析:1、对于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本案中单位维持原条件续订,小朱不同意,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2、对于民商事合同,合同自然到期终止,通常不存在法定的补偿金,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无约定则无需支付。小许与小胡的合同无相关约定,小胡无需支付补偿金。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