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员工患
重大疾病,
医疗期内公司不能随意
终止劳动合同。要是医疗期结束,员工没法再从事原来的工作,公司另外安排工作也做不了,这时公司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或者多给一个
月工资,然后
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得给员工
经济补偿。补偿按照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就给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员工在
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
工资。
要是员工患重病,公司除了给经济补偿,还得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如果是绝症,增加的部分不能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30%。
要是公司在员工重大疾病期内
违法终止合同,那得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员工
赔偿金。大家遇到这种情况,要了解自己的权益,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人士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在某公司工作多年,不幸患上重大疾病进入医疗期。医疗期内,公司却单方面终止了与小朱的
劳动合同。小朱认为公司此举违反法律规定,要求公司继续
履行合同或给予相应
赔偿,而公司则认为小朱患病无法正常工作,终止合同合理,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员工患重大疾病医疗期内,公司不得随意终止劳动合同,该公司在小朱医疗期内终止合同属于
违法行为。
2、若公司要
解除合同,需等医疗期满,且小朱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同时要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小朱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此外,公司还需
支付经济补偿,按小朱在本单位
工作年限计算。因小朱患重病,公司还应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若公司违法终止合同,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小朱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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