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生活中,遇到
人身伤害事件,伤者的
误工费和营养费谁来承担是大家关心的问题。一般情况下,这些费用由
侵权人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侵权责任编,侵害他人导致
人身损害,侵权人要
赔偿医疗费、
护理费等治疗康复的合理费用,还有伤者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要是侵权人买了相关保险,先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像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通常会赔
受害人的损失,误工费和营养费也在其中。保险公司赔完后,不够的部分才由侵权人承担。
不过,有些特殊情况赔偿主体会变。比如单位员工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
人损害,由单位担责;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损害,由
监护人担责。
在交通事故里,事故责任划分会影响赔偿比例。双方都有错,就按过错比例分担责任。伤者要主张误工费,得提供收入证明、误工时间证明等材料;主张营养费,要有
医疗机构的相关意见。大家遇到这类情况,要注意收集好相关材料,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驾车与小胡的车发生碰撞,导致小胡受伤。小胡要求小朱赔偿误工费和营养费。小朱认为自己投保了保险,应由保险公司赔偿。双方就赔偿主体产生争议,且小胡主张误工费却无法提供完整的收入证明和误工时间证明,主张营养费也没有医疗机构的相关意见。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侵权人小朱应赔偿小胡误工费、营养费等合理费用。但因小朱投保了相关保险,首先应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后不足部分再由小朱承担。
2、小胡主张误工费需提供收入证明、误工时间证明等材料,主张营养费需有医疗机构的相关意见,否则其主张可能无法得到全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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