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用人单位超过两年没和
劳动者签书面
劳动合同,补偿该怎么算?下面为你详细解答。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如果用人单位从用工那天开始,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合同,就得每月给劳动者
双倍工资,最多给十一个月,也就是从用工第二个月起算。
要是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都没签书面合同,就会被视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时不用再支付双倍工资,但要和劳动者
补签书面合同。要是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就得从该签之日起,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补偿。要是协商不成,就收集能证明
劳动关系的材料,像
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然后可以向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许在某单位工作超过两年,单位一直未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小许向单位提出补偿要求,单位认为工作这么久未
签合同是惯例且不应补偿。小许则觉得单位不签合同损害其权益,应给予补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最长十一个月,即从用工第二个月起算。本案中单位在最初一年未签合同,应支付小许最多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2、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无需再支付双倍工资,但需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若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小许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之日起需向小许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小许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收集工资支付凭证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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