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被辞退时,
经济补偿该怎么算呢?其实和普通
劳动者一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来算。经济补偿按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算,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
月工资作为补偿。要是工作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就给半个月工资补偿。
这里说的月工资,是指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
工资。要是高管月工资比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三倍,那经济补偿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给,而且补偿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要是用人单位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得按上面说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
赔偿金。另外,如果高管和公司签的
劳动合同或者协议里对
辞退补偿有特别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按约定来。大家遇到辞退补偿问题时,要清楚这些规则,保护好自己的权益,有疑问也可以咨询专业人士。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
公司高管,在公司工作了5年。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将小朱辞退,但小朱认为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表示会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然而在计算
补偿金额上,双方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按自己实际月工资计算,公司则认为小朱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应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
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小朱工作5年,若公司合法
解除合同,应支付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若小朱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小朱支付赔偿金。若小朱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协议等对辞退补偿有特别约定,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应按照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