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责任的交通事故能不能申报
工伤,得看具体情况。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在
上下班途中,要是受到非本人
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能认定为工伤。
如果同等责任的交通事故发生在职工上下班途中,是可以申报工伤的。因为“非本人主要责任”包含了同等责任的情况。这里的“上下班途中”范围很广,既包括正常
上下班的合理路线,也包含职工为了日常工作生活,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
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还有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等。
不过,要是交通事故不是发生在上下班途中,比如在工作过程中,或者其他不符合
工伤认定情形的时间段和场景,就算是同等责任,一般也不能依据这条规定申报工伤。
总之,同等责任的交通事故,只有满足“上下班途中”这个条件才能申报工伤,不满足就不行。
案情回顾:小朱在一次交通事故中与对方负同等责任。小朱认为自己是在下班回家途中遭遇的事故,应认定为工伤并申报。但公司认为此次事故虽为同等责任,却无法确定小朱是否处于下班回家的合理路线和合理时间内,不同意认定工伤,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非本人主要责任”包含同等责任情形,“上下班途中”包括正常上下班合理路线等多种合理路线。
2、若小朱确实是在下班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上发生的同等责任交通事故,就符合
工伤认定条件,可以申报工伤;若并非在上下班途中,即便事故责任为同等责任,通常也不能依据此条规定申报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