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当公司以不胜任工作为由处理员工时,员工要清楚应对方法。公司认定员工不胜任工作,得有法定程序。
公司得有明确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而且这标准要合理、透明,还得提前告诉员工。要是公司没这些依据,它说员工不胜任就是不合法的。
要是公司认定员工不胜任,就得给员工培训,或者调整岗位。要是直接
解除劳动合同,那就是
违法的。这时候员工可以要求公司给培训机会,或者协商调岗。
要是员工经过培训或调岗后,还是被认定不胜任,公司可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或者多给一个
月工资后
解除合同,同时按工作年限给员工
经济补偿。
要是员工觉得公司解除合同违法,可以先和公司协商,要求继续工作或者拿
赔偿金。要是协商不成,就可以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申请时得准备好
劳动合同、
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成果等
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要是对
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
向法院起诉。
案情回顾:小朱在一家公司工作,公司以其不胜任工作为由要解除劳动合同。小朱认为公司并无明确的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且未对其进行培训或调岗就直接解除合同,小朱与公司协商要求继续
履行合同或支付赔偿金遭拒,于是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案情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公司认定员工不胜任工作,需有明确合理、透明且事先告知员工的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此公司无相关依据,其认定不具合法性。
2、公司若认定员工不胜任工作,应先提供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该公司未进行培训或调岗就直接解除合同,属于
违法行为。
3、若经培训或调岗后员工仍不胜任,公司可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并
支付经济补偿,但此公司未按此程序操作。
4、小朱可准备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成果等证据,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
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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