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来讲讲培训费和
违约金这事儿,在某些情况下,它们是可以分开
赔偿的。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来看,如果单位给员工提供了专门的培训费用,还对员工进行专业技术方面的培训,那单位就能和员工签个协议,约定服务期。
要是员工违反了这个服务期的约定,就得按照之前说好的给单位付违约金。
不过呢,违约金不能超过单位花的培训费用。
而且单位让员工付的违约金,也不能超过服务期还没履行的那部分所平摊下来的培训费用。
要是单位和员工之间有合法有效的培训协议,并且协议里把培训费和违约金由谁承担都写得清清楚楚。
一旦员工违约,单位就能既让员工赔实际花出去的培训费,又让员工按约定付违约金。
但这里得留个心眼,这两笔钱加起来不能比员工违约给单位造成的损失高太多,不然员工就能找
仲裁机构或者法院,让他们帮忙把金额适当降一降。
要是单位只要求赔偿其中一项,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之后也能再去要求赔偿另一项。
简单来说,培训费和违约金能分开赔偿,得有合法有效的合同约定,还得符合法律规定才行。
案情回顾:小胡与某单位
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为小胡提供专项技术培训并订立服务期协议,协议明确约定培训费和违约金承担方式。培训后小胡在服务期未满时擅
自离职。单位要求小胡赔偿培训费用,并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小胡认为只需赔一项,双方产生争议,单位欲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单位为
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且违约金数额不得超培训费用,单位要求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服务期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因双方培训协议对培训费和违约金承担有明确约定,单位可同时主张小胡赔偿实际支出的培训费和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但两者相加不能过分高于小胡违约造成的损失,否则小胡可请求适当减少。若单位仅主张一项,符合规定和约定时,后续可就另一项另行
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