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交通事故致
工伤,我国部分
赔偿项目可双份获赔,部分不能。
2.交通事故赔偿属
侵权责任,工伤赔偿属
社保。
医疗费等实际支出费用,按填平原则,通常不重复赔。
3.一次性
伤残、工亡
补助金等基于不同
法律关系,可双重获赔。
4.工伤的
伤残津贴等项目,交通事故无对应项,能获工伤赔偿。
需结合具体项目确定能否双份获赔。
案情回顾:小朱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经认定该事故构成工伤。
交通事故责任方对小朱进行了赔偿,包括医疗费、
误工费等。之后小朱
申请工伤赔偿时,对于是否能在已获交通事故赔偿基础上再次获得工伤赔偿产生争议,尤其是医疗费等实际支出费用以及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项目。
案情分析:1、交通事故赔偿属于
侵权责任赔偿,工伤赔偿属于
社会保险范畴。对于医疗费、误工费、
护理费等实际支出费用,遵循填平原则,一般不能重复赔偿,所以小朱已获交通事故赔偿的这部分费用,通常不能再从工伤赔偿中获得。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是基于不同法律关系的赔偿,
受害人可以获得双重赔偿。同时,工伤赔偿中的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交通事故赔偿中没有对应项目,小朱可获得工伤赔偿。因此,应结合具体赔偿项目确定小朱是否能获双份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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