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有固定收入:
申报保险
误工费按实际减少收入算,需提供收入证明、收入减少证明及银行流水等。
2.无固定收入:
按近三年平均收入算,提供近三年收入流水和纳税证明。
无法提供的,参照受诉法院地同行业平均
工资,参考统计部门标准。
3.误工时间:
依
医疗机构证明确定,致残的算到定残日前一天。
案情回顾:小朱遭遇交通事故受伤,向保险公司申报误工费。小朱有固定收入,但保险公司以其提供的收入证明和银行流水不足以证明实际收入减少为由,拒绝按其实际收入计算误工费。小朱认为自己已按要求提供了材料,双方就此产生争议。同时,对于误工时间,小朱认为应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而保险公司认为应按医疗机构出具的普通证明确定。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规定,有固定收入的申报误工费应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被保险人需提供收入证明、误工期间收入减少证明、银行流水等材料。小朱已提供相应材料,若材料真实有效,保险公司应按规定以实际减少收入计算误工费。
2、误工时间方面,若小朱致残,按照规定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若未致残,则应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需明确小朱是否致残的情况来判定误工时间的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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