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交通事故致
工伤,
符合条件时,伤者可获
肇事方和工伤双份
赔偿。
2.法律规定,
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
劳动者既能向
侵权人索赔
人身损害,也能享受
工伤保险待遇。
3.实际损失如
医疗费等,若已从侵权人处获赔,工伤保险基金或单位不再重复支付。
4.
伤残补助金等补偿性费用,劳动者可兼得。
5.具体赔偿项目和数额依实际及
证据确定。
案情回顾:小朱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经交警认定对方负全责。小朱所在单位为其申请了
工伤认定且获得通过。小朱向肇事方要求赔偿,其单位则认为工伤保险已能覆盖损失不支持其向肇事方索赔。小朱坚持认为自己应获得两方面赔偿,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因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劳动者既可以向侵权人主张人身
损害赔偿,同时也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小朱在交通事故中因第三人侵权且被认定为工伤,具备获得两方面赔偿的条件。
2、对于医疗费、
误工费、
护理费等实际损失,若已从侵权人处获赔,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不再重复支付;但伤残补助金等具有补偿性质的费用,小朱可以兼得。所以小朱的主张合理,其可以向肇事方索赔,具体赔偿项目和数额需依实际情况及相关证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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