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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合同给的两倍工资算不算正常工资

时间:2026.03.23 标签: 劳动纠纷 工资福利 阅读:1386人
律师解析:
1.未签合同支付的两倍工资,正常工资是劳动者应得报酬,另一倍是对单位未签书面合同的惩罚,不算正常工资。
2.按规定,单位用工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书面合同,要每月给劳动者两倍工资。
3.两倍工资是在正常工资外额外多付一倍,正常工资是劳动对价,额外一倍是促使用人单位依法签合同的罚则。

案情回顾:

小朱在小丽经营的公司工作,入职后公司一直未与小朱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小朱工作一段时间后,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合同期间的两倍工资。小丽认为正常工资就是小朱应得报酬,不应再额外支付一倍工资;而小朱则坚持认为公司应按照法律规定额外支付一倍工资作为惩罚。

案情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在本案中,小丽经营的公司未与小朱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小朱正常工资是其付出劳动的对价,而额外一倍工资是基于公司未签合同的惩罚性规定。所以,小朱要求公司额外支付一倍工资的主张是合理合法的,小丽以正常工资是应得报酬为由拒绝支付额外一倍工资的观点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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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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