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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农民工资多久算拖欠

时间:2026.03.12 标签: 劳动纠纷 工资福利 阅读:939人
律师解析:
1.工资要以货币形式按月付给劳动者,不能克扣或无故拖欠,一般超约定支付日期30日未付工资算拖欠。
2.施工总承包单位要为农民工设工资专用账户,专项支付工资。
未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支付工资,就算拖欠农民工工资
3.被拖欠工资,农民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符合条件可获法律援助。

案情回顾:

小胡是一名农民工,在某建筑工程中工作。施工总承包单位虽开设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但未按约定在工资支付周期内支付小胡工资,超过约定支付工资日期三十日仍未支付。小胡多次与单位沟通索要工资无果,双方产生争议,小胡不知如何维权。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一般情况下,超过约定支付工资日期三十日未支付工资就算拖欠。对于农民工工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开设专用账户专项支付,未按约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支付就属于拖欠,该单位的行为已构成拖欠工资。
2、小胡作为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申请劳动仲裁;若符合条件,还能通过法律援助获取帮助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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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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