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伤认定:
社保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一般60日内出结果,
事实清楚的15日内出。
对结果不服,
行政复议期限60日,
行政诉讼一审3个月、
二审2个月。
2.
劳动能力鉴定:
市级鉴定委员会60日内出结论,必要时延长30日。
不服鉴定申请再次鉴定期限15日,省级60日出结果,必要时延长30日。
3.
赔偿协商或
仲裁、
诉讼:
协商时间不定;仲裁45日,特殊情况延长15日;
不服仲裁起诉,一审6个月,二审3个月。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向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申请后,按规定一般应在60日内作出决定,若事实清楚则15日内作出。小朱对认定结论不服,申请
行政复议。之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规定应在60日内出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小朱对鉴定结论又不服,申请再次鉴定。最后进入赔偿协商阶段,协商不成进入仲裁、
诉讼程序。
案情分析:1、工伤认定阶段,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有明确的时间规定,一般60日,事实清楚15日,小朱对结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期限为60日,行政诉讼一审3个月、二审2个月。
2、劳动能力鉴定阶段,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60日内出结论,必要时延长30日,小朱申请再次鉴定期限为15日,省级再次鉴定结论期限60日,必要时延长30日。
3、赔偿协商或仲裁、诉讼阶段,协商时间不定,仲裁期限45日,特殊情况延长15日,不服仲裁起诉一审审限6个月,二审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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