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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店在劳动合同未到期时有无赔偿

时间:2026.03.03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149人
律师解析:
1.劳动合同未到期时撤店通常有赔偿
撤店属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此时用人单位要和劳动者协商变更合同;协商不成,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多付一个月工资可解约,同时支付经济补偿
3.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算,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超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计,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
4.违法解约的,要按经济补偿标准双倍付赔偿金

案情回顾:

小朱在一家店铺工作,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尚未到期。然而,店铺突然撤店,单位没有与小朱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就直接通知小朱解除劳动关系,且未支付任何补偿。小朱认为单位的做法不合理,要求单位给予赔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撤店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单位应先与小朱协商变更劳动合同,而该单位未进行协商直接解除,不符合法律程序。
2、若协商不成,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小朱本人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才可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小朱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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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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