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试用期离职未
签合同,
工资按实际工作天数结算,数额依约定标准,若约定不明参照同岗位报酬,离职时可要求单位一次性付清,单位拒付可维权。
法律解析:
劳动者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就有支付报酬的义务。
试用期离职未签合同,工资按实际工作天数结算,工资数额先按双方约定的
试用期工资标准来算,若口头约定不明确,就参照本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
劳动报酬确定。
虽然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的,要每月支付二倍工资,但试用期离职大多在一个月内,通常不涉及这一情况。
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在离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要是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向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
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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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结算等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案情回顾:小朱在某公司
试用期工作了15天,期间
未签订劳动合同。离职时,公司以小朱工作时间短为由,拒绝按照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结算工资,只愿支付较低的费用。小朱认为自己付出了劳动,公司应按约定支付工资,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劳动者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就需支付报酬。小朱在试用期工作15天,公司应按照双方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结算工资。若口头约定不明确,可参照本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2、由于小朱试用期离职通常在一个月内,一般不涉及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需支付二倍工资的情况。
3、小朱可要求公司在离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若公司拒绝支付,小朱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