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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劳动合同如何解除

时间:2026.01.16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261人
律师解析:
1.协商解除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达成一致,就能解除定期劳动合同
2.劳动者单方解除
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
若单位违法,如没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劳动者可马上解除。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劳动者有严重违规等过错,单位可解除;
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等,单位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或多付一个月工资可解除;
破产重整等可经济性裁员
单位解除要按法定程序,否则算违法,需赔偿

案情回顾:

小朱与某公司签订了定期劳动合同。工作一段时间后,小朱觉得工作内容与预期不符,想解除合同,于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了公司。而公司认为小朱工作能力强,是业务骨干,不同意解除。同时,公司发现小朱在工作中有一次小失误,便以小朱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决定单方解除与小朱的劳动合同。小朱认为公司解除行为违法,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其解除行为合法有效。
2、公司以小朱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证明小朱的失误达到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程度,且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符合法定程序,若不符合,可能构成违法解除,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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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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