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劳动纠纷专题 > 工资福利专题 > 沈阳市陪产假津贴申报

沈阳市陪产假津贴申报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沈阳市陪产假津贴申报的相关规定,需要什么要求么这个问题。 沈阳市关于休陪产假的规定:符合晚育条件的,男方才有护理假为15日;不符合晚育沈阳陪产假规定 的条件就没有假。《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条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7日;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增加60日,男方护理假为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最新修订:2024-03-04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