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贷款人所具备的条件: 首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其次,有
北京市常住户口,有固定的住所;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第三,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
房产抵押;第四,房产共有人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所
抵押房产的条件: 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贷款年限不超过40年;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
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
房产证和土地证;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 房产证
抵押贷款程序: 客户所要抵押的房产需经过指定评估所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由指定
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谈话笔录,银行根据借款人的资质、所申请的借款金额、评估报告及律师意见书经审核后确定贷款金额和贷款年限,到房地局做抵押登记后借款人就可以拿到贷款了。客户提交所有相关资料到银行放款大概需要10—30天左右的时间,时间长短取决于房管部门的抵押登记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