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
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公积金提取流程图 (二)离休、
退休的; (三)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 (五)偿还
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
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
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
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