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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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

说到公积金,相信大家肯定都很熟悉,因为这是公司给予劳动者的一种福利,但是我们要注意,并不是所有的公司都是会给劳动者购买公积金的。下面为大家介绍公积金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3.09.07 1513206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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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是什么意思

公积金在当今社会是十分重要的,跟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通常我们在购房的时候需要用到,是国家或企业单位对员工的一种福利,也是应尽的义务和责任。那么公积金是什么意思?

一、公积金的定义

公积金又称公司的储备金,是指公司为增强自身财产能力,扩大生产经营和预防意外亏损,依法从公司利润中提取的一种款项,不作为股利分配的部分所得或收益。主要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转增公司资本。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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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的钱可以取出来吗

公积金往往是资本之外所保留的资金,最近有朋友经常问公积金的钱可以取出来吗?因此,我们应该了解一下公积金的基本内容,包括公积金的概念,以及公积金的钱取出来所需要的条件和手续。

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里的钱需要的条件是: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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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取现条件

公积金作为一项国家的优惠政策深受广大职工的喜爱。生活中,不管是您购房或者是租房,都可以进行使用。了解公积金的取现条件有哪些可以帮助您在购房时简化程序,节约您宝贵的时间。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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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计算

如今,住房公积金不仅可以在购买房产的时候使用,及时是在租房的时候也是能够提取出来的。对于很多人来讲都不清楚住房公积金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一、组成部分

职工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职工个人每月按规定从工资中扣缴部分(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二是单位每月按规定为职工缴存部分。两部分归职工个人所有,并必须按规定存入住房公积金专户。

二、存缴基数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计算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单位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个人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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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人数和贷款量也在不断增加。公积金贷款的利息相对较低,申请者希望可以多贷一些,但是银行对于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是有严格规定的,达到一定条件才能获得相应额度的贷款。

1、所购房屋的总价。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申请人至少准备30%的首付款才可以办理,而有些地区,也可以只需要准备20%的首付款。首付款越低,需要申请的贷款额度就越高。因为余下70%或者80%的房价都需要申请公积金贷款。

2、公积金账户余额。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越高,可以申请的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也就越高,一般来说,个人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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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是否强制缴纳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许多无房职工因为结婚、工作、上学等原因想要购买住房,却因为商品房居高不下的价格而无奈放弃,此时,选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有效地解决购房问题,为无房职工购房提供了保障。但是,一些人因为个人原因并不愿意缴纳住房公积金。那么,住房公积金是否强制缴纳呢?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不含在以下单位工作的外籍员工)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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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五险一金当中的一金就是指的住房公积金,如今,私人企业中只有很少一部分才会为员工购买住房公积金。而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的人也应该知道,住房公积金怎么用才行。

(一)提取公积金购房

1、按照规定,不贷款购房的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2、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偿还本息;

3、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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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相关咨询

请问房屋实际面积比合同上多应该如何处理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根据《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购房者因此要求解除合同的,法院不予支持。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房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3以内的误差面积,由买房人掏钱补齐,超过3的部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误差小于3的,开发商退钱,误差超过3的,超出部分要双倍退钱。 举例来说,0元平方米共100平方米的房屋,若实际交付的房屋面积为90平方米,误差面积达到10平方米,据上述规定,以3为限,开发商不仅要返还购房者3平方米计6万元的房款及利息,还要双倍赔付超出3部分的7平方米的房价款28万元。 1)绝对值小于等于3(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即多退少补。 2)绝对值大于3,购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返还已付房款和赔偿利息损失。 3)绝对值大于3,购房者不退房,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在3以内(含3)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约定的价格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承担,即购房者不付款即可取得所有权。 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在负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包括利息,由开发商返还购房者超过负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

房屋面积贷款纠纷找一个律师怎么收费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律师一般收费标准是几千元左右,律师收费标准并没有在法律上进行统一规定,一般情况下在几千元左右。 以下标准可作参考: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件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7%-9%;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6%-8%;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5%-7%; 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4%-6%; 6、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为3%-5%; 7、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2%-4%; 8、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1%-3%。

我想咨询一下失业保险金可以累积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失业保险金可以累积,因为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是根据累计缴费时间决定的: 1、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2、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3、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法律依据

想了解一下对于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怎么处理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十四条

村里按土地确权面积以外的面积每亩(国标亩)每年100元收费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一般土地确权之后土地变多或者变少,只要误差在5%以内,与原来的土地面积相差不是很大的话,基本上不用担心,但如果是多出来的土地或者少了的土地数量较大,就要申请重新进行实测勘查,并在现场进行监督,如果确实数据属实,那这就是你的确权面积,因为以前的土地证上的面积多是人工拿皮尺测量,而现在都是采用的卫星定位测量,本来测量上的误差就不能够有效避免,只能尽可能精确,因此如果本次确权土地多了,只要在确权证上注明“承包地二轮合同面积”和“实际测量面积”就行了,村里面要求你多交钱当然是不合理的。 2、其实现在新闻里也有爆出部分地区在确权时有村组向村民按亩收费的情况,但这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现在农村土地确权的费用都是中央和地方政府拨款进行的,村里面是不能找村民以任何理由收钱的,这一点在中央一号文件中有强调,如果有强行乱收费行为可以到县国土资源部门或者县人民政府反映情况。 3、总之,土地确权就是为了明晰农村集体土地的权属问题,这对农民、村集体来说都是有益的,明年土地确权就要全面结束了,还没有确权的农民朋友们要多多留心村里的动态了,错过了的话,之后的补贴补偿和土地权益保障就都难维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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