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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年休假计算

1、离职时年休假=(当年度已过日历天数÷365)×全年应享受天数-当年度已休天数


2、法条规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3、前款规定的折算公式和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4、假设您在公司已工作3年,按规定每年可享受5天的年休假。今年公司和您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时李四在单位工作了300天,公司当年度已安排休2天,那么您离职时应折算的年休假天数为:(300÷365)×5-2≈2.11天,因0.11天不足1整天,所以您折算后的年休假为2天。


5、特别提示:司法实践中,离职员工享受年休假并不局限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样适用于上述折算方法。


最新修订: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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