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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签订三次固定期劳动合同

 协商一致即双方经过协商达成有关劳动权利义务的合议。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16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因此,正常情形下,劳动关系双方应当遵守所签订的包括合同期限在内的各项劳动合同条款内容,除非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条款内容无效。因此,本案中,如果龙某能够证明该劳动合同中合同条款无效,就可以不予遵守,并可主张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最新修订: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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