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
您当前的城市:
徐州
热门城市
直辖市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P
Q
R
S
T
W
X
Y
Z
常用城市
兰州
西宁
西安
郑州
济南
太原
合肥
长沙
武汉
南京
成都
贵阳
昆明
哈尔滨
长春
沈阳
石家庄
杭州
南昌
广州
福州
海口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呼和浩特
乌鲁木齐
南宁
银川
拉萨
深圳
青岛
苏州
佛山
东莞
宁波
无锡
潍坊
全部
进入徐州站
首页
找律师
问律师
学知识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手机律图
手机扫一扫,法律兜里装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免费问律师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网站导航
地区分站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广州
深圳
合肥
福州
海口
南京
成都
沈阳
武汉
太原
昆明
杭州
长春
拉萨
银川
兰州
南宁
郑州
南昌
长沙
贵阳
青岛
济南
西安
苏州
无锡
宁波
大连
东莞
乌鲁木齐
呼和浩特
哈尔滨
石家庄
专业知识
法律知识
法律百科
法律法规
法律专题
刑法罪名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律师文集
律师服务
免费法律咨询
电话咨询律师
律师在线咨询
律师收费标准
法律视频问答
精选解答
请输入您要搜索的内容...
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专题
找律师
徐州律师
徐州专业律师
地图律师
行家律师
法律咨询
问题库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法律知识
法律百科
法律专题
法律法规
办事直通车
律师说法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图文解答
律师费标准
精品栏目
罪名库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生活
首页
>
法律专题
>
工伤赔偿专题
>
劳动工伤法规专题
>
劳动法一裁终局的情形
劳动法一裁终局的情形
劳动者依法享有哪些权利福利,劳动者伤残情况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标准,受工伤劳动者依法应享有哪些工伤赔偿内容等劳动工伤问题都在劳动工伤法规中能找到相应的法律依据。
2024-02-21 19:16:56
已帮助3186人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大家都在问
劳动法一裁终局的情形
钱威
问题:劳务派遣工被用人单位裁员,劳务派遣公司未解除合同,想拿到年终奖,可以吗
有法律问题可以提出来,我来解答!
钱威
问题:你好,请问工程最终结算签字了还能仲裁吗
你好,这边要给你详细说下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不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情形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人民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唯一机关,它对各类案件制作的判决和裁定,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具体形式。判决和裁定一经生效,就具有法律强制力,有关当事人以及负有执行责任的机关、单位,都必须坚持执行。即使有不同意见,也只能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申诉,而不允许抗拒执行。维护这种生效的判决、裁定的权威,就是维护法律和法制的权威,就是维护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拒不执行的对象,是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这里包括两层含义:(1)是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和裁定。判决是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就案件的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裁定是人民法院在诉讼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对诉讼程序和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作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象的判决与裁定,包括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经济案件等各类案件所作的判决和裁定。但从审判实践看,主要是拒不执行民事案件、经济案件、行政案件的判决和裁定;至于刑事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很少有可能拒不执行。(2)是具有执行内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谓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包括已经超过法定上诉、抗诉期限而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以及终审作出的判决和裁定等。至于没有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因为尚不具备依法执行的条件,自然不会发生拒不执行的问题。三、经人民法院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书生效后,能否成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对象,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种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后,即具有与生效判决、裁定同等的效力,由人民法院负责执行。因而从立法精神和司法实践需要上来考虑,这种生效调解书也能成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对象,拒不执行刑事自诉案件、民事案件、经济案件等诉讼中由法院主持达成并已生效的调解书的,也可以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劳动法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以下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行仲裁: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释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部分社会保险争议;7、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8、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9、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10、因企业自主改制产生的争议。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哪些劳动争议属于仲裁终局裁定
1、下列劳动争议,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2、风险提示: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终局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劳动局仲裁要什么证据呢,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争议案件的证据有以下的类型:1、书证。主要包括劳动合同、在就职期间签订的协议书等;2、物证。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打卡记录、工资单等;3、证人语言。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4、视听材料。主要包括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的监控录像、录音等。【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第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劳动关系不得终止的情形
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3、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依该条规定老职工要知道不得终止的条件不是无休止的,当法定不得终止的条件消灭,如孕妇在哺乳期满,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什么情形下劳动合同会终止效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房屋拆迁中不可申请裁决的情形都有哪些
1、对拆迁许可证合法性提出行政裁决的;2、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不是拆迁当事人的;3、拆迁当事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后发生合同纠纷,或者行政裁决做出后,当事人就同一事由再次申请裁决的;4、房屋已经灭失的;5、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认为依法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对裁决申请不予受理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导致债务合同终止的情形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的,就会导致合同终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劳动仲裁期间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仲裁期间中断的情形主要有:1、已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包括向用人单位或上级机关申诉、向对方发律师函等方式;2、已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如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3、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4、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5、撤诉案件的时效起算时间,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从撤诉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6、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出具书面通知期间。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有哪些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
1、主体不适格,既包括原告主体不适格,也包括被告主体不适格。应当以当事人是否是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即本案诉讼标的)的主体,作为判断当事人适格与否的标准。2、被告不明确。原告起诉时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即被诉称侵犯原告民事权益或者与原告发生民事争议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人。如果没有明确具体的被告,诉讼程序就无从进行,人民法院也无法对案件进行审理。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原告起诉时必须明确指出要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益的内容,对被告实体权利请求的内容,以及提出诉讼请求的事实依据和理由,这些都是起诉中的核心内容。倘若原告起诉时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就只有驳回其起诉。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原告提起的诉讼应当属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范围,否则人民法院无权对案件进行审理。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认为不属于民事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有关材料移送检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认为不属于民事纠纷案件而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另行提起行政诉讼。6、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受理案件后,被告在答辩期内以双方当事人曾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应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仲裁协议、仲裁条款无效、失效或者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
工伤赔偿专业问答普法
全部
劳务派遣合同终止后用工单位是否需要赔偿
#工伤赔偿
945次阅读
劳务公司不给补差价是否违法
#工伤赔偿
1197次阅读
劳务派遣工的劳保用品由谁负责发放
#工伤赔偿
985次阅读
劳务派遣合同是几年一签
#工伤赔偿
848次阅读
劳务派遣合同结束后应如何处理
#工伤赔偿
963次阅读
劳务派遣合同一般签订多长时间
#工伤赔偿
1411次阅读
关于
劳动法一裁终局的情形
精选专题信息
职工工伤单位该怎么处理
2024.06.23
工伤如何申请伤残鉴定
2024.06.23
广西工伤死亡赔偿有哪些?
2024.06.23
工伤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2024.06.23
农民工上班期间受伤,赔偿找谁要
2024.06.23
2024购买工伤保险应具备什么条件
2024.06.23
工伤没住院如何和单位谈赔偿
2024.06.23
工伤鉴定4级怎么赔偿
2024.06.23
帮同事加班受伤的属于工伤吗
2024.06.23
员工工伤还有全勤奖吗
2024.06.23
工伤待遇与民事赔偿(交通事故)可否兼得
2024.06.23
工伤认定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2024.06.23
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可以一起主张吗
2024.06.23
工伤赔偿有什么费用
2024.06.23
申请工伤认定要多长时间才行
2024.06.23
遭遇工伤后我们能请求什么工伤待遇与赔偿
2024.06.23
热门推荐
热门工伤赔偿律师
精选文章
合同范本
相关推荐
工伤认定律师
工伤鉴定律师
工伤纠纷律师
工伤赔偿标准律师
劳动工伤法规律师
劳动工伤案例律师
国庆休假的安排是怎样的,其加班工资又是如何计算的?
国庆法定假日几天?
开除员工的合法流程
旷工被辞退有补偿吗
旷离受劳动法保护吗
劳动仲裁时效是多久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职工社保占工资比例
国庆节规定放假几天
签合同试用期过离职
工伤赔偿答辩
工伤赔偿协议书
工伤赔偿答辩书
工伤赔偿申请范本
工伤事故赔偿协议
职工工伤赔偿答辩书
工伤赔偿协议样本
员工工伤赔偿答辩书
工伤赔赔偿申请报告范文
工伤赔赔偿申请报告模板
伤残鉴定程序
工伤伤残鉴定
工伤伤残等级
工伤等级鉴定标准
六级伤残
五级伤残
八级伤残
伤残评定
伤残等级鉴定
十级伤残标准
残废等级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丧失劳动能力
劳动能力鉴定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职业病鉴定
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
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病目录
职业病防治法
慢性病报销
高温作业
重新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法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
最新
最热
全部
钱威律师
2024-06-23 12:33:43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工厂里上班被叉车碾压造成骨折报工伤了,叉车司机还赔偿吧?
陈建平律师
2024-06-22 08:13:23
?如果是工伤的话,应当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认定以后享受待遇,没有购买工伤保险赔偿全部由单位承担。
问题:下班途中被车压到脚对方全责,车主已经走保险赔偿了误工费医疗费,那我还能向单位申请工伤假吗?
陈建平律师
2024-06-20 10:49:56
您好,若单位不配合,建议委托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为您争取最大的权益。
问题:员工在公司造成工伤,在医院公司对医院人员说是在家自己造成的,病例不能修改怎么办?
钱威律师
2024-06-19 19:04:35
你好,这边可以详细沟通的吗
问题:厂里让我们签上下班途中出现交通事故,所有责任自己承担。可以不签吗?
陈建平律师
2024-06-18 07:29:59
可以自己申请,但工伤一般需经过认定、鉴定、索赔等程序,整个过程和所需材料比较繁琐,非专业人士处理起来会比较困难,建议委托律师代为主张权利
问题:我去年十二月份在和静县工地受伤,腰椎压缩性骨折?
钱威律师
2024-06-17 23:17:30
你好,工伤认定什么时候申报的吗
问题:个人工伤认定得需要多长时间能下来?
刘阳律师
2024-06-17 20:05:21
你好!这钱正常是可以拿回来的。
问题:四年前在太仓发的车祸,死者在工地打工,由于死者小孩没有成年,工地工资及赔偿由死者弟弟代拿?
陈建平律师
2024-06-17 06:45:21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协助处理,为您争取最大的权益。
问题:跟骨骨折我住院用别人的名字如何去做工伤鉴定?
钱威律师
2024-06-14 14:14:47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工司申请工伤认定要员工写受权书可以写吗?
钱威律师
2024-06-13 16:39:46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十级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陈建平律师
2024-06-22 08:13:23
?如果是工伤的话,应当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认定以后享受待遇,没有购买工伤保险赔偿全部由单位承担。
问题:下班途中被车压到脚对方全责,车主已经走保险赔偿了误工费医疗费,那我还能向单位申请工伤假吗?
陈建平律师
2024-06-20 10:49:56
您好,若单位不配合,建议委托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为您争取最大的权益。
问题:员工在公司造成工伤,在医院公司对医院人员说是在家自己造成的,病例不能修改怎么办?
陈建平律师
2024-06-18 07:29:59
可以自己申请,但工伤一般需经过认定、鉴定、索赔等程序,整个过程和所需材料比较繁琐,非专业人士处理起来会比较困难,建议委托律师代为主张权利
问题:我去年十二月份在和静县工地受伤,腰椎压缩性骨折?
钱威律师
2024-06-17 23:17:30
你好,工伤认定什么时候申报的吗
问题:个人工伤认定得需要多长时间能下来?
刘阳律师
2024-06-17 20:05:21
你好!这钱正常是可以拿回来的。
问题:四年前在太仓发的车祸,死者在工地打工,由于死者小孩没有成年,工地工资及赔偿由死者弟弟代拿?
陈建平律师
2024-06-17 06:45:21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协助处理,为您争取最大的权益。
问题:跟骨骨折我住院用别人的名字如何去做工伤鉴定?
钱威律师
2024-06-13 16:39:46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十级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钱威律师
2024-06-23 12:33:43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工厂里上班被叉车碾压造成骨折报工伤了,叉车司机还赔偿吧?
钱威律师
2024-06-19 19:04:35
你好,这边可以详细沟通的吗
问题:厂里让我们签上下班途中出现交通事故,所有责任自己承担。可以不签吗?
钱威律师
2024-06-14 14:14:47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工司申请工伤认定要员工写受权书可以写吗?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
常用合同
查看更多
1
一般形式工伤仲裁申请书
下载
2
不予执行的情形
下载
3
不予执行的情形
下载
4
情感挽回是一场空吗?遭遇情感晚会骗局怎么办?
下载
5
离婚起诉书(配偶婚外情情形
下载
6
在怎样的情况下,法院可以裁定劳动争议仲裁裁决..
下载
7
合伙人被除名的情形
下载
8
离婚后法律规定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几种情形
下载
9
劳动局仲裁申请书
下载
10
离婚起诉书(离家出走情形
下载
更多
热门刑事罪名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合同诈骗罪
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
贷款诈骗罪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