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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社保问题委19951号

吉社保问题委19951号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2024-02-20 22:08:26 已帮助250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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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社保问题委19951号是怎么规定外省转入人员社保时间的?
《关于印发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吉社保问题委19951号)规定,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至建立个人账户制度期间,个人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视同缴费年限。这段时间已经参与过渡性养老金计算,不能再计算为享受激励机制的实际缴费年限。按我省统一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实际缴费年限,从全省统一建立个人账户制度时间即1995年7月1日起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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