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劳动纠纷专题 > 工资福利专题 >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关于缴纳社保问题证明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回答为第一,关于就业期间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是指以下材料之一:(一)在沪无工作经历且直接从外省市进沪的,提供外省市就业地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在外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二)已在沪稳定工作的,应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依法纳税,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由各受理点受理人员进行信息查询。引进人才需提供本市就业期间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第二,所称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是指合同期限在3年及以上,且自申办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及以上的有效合同。
最新修订:2024-03-0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