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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当月没交生育险

单位未缴纳生育保险,所有生育保险费用有用人单位承担。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规定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最新修订: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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