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一套
二手房交给中介出售,
房产证还没有办理下来,买家在明知道这一点的情况下,和我签订了
购房合同,我收取了买家5万
定金,并约定待
房屋产权证下来以后45天内办理完所有手续。 但是最近我得知我出售的这个房屋牵涉到我前妻的一项
债务,因此产权证没有办理。 具体是这样的:我和前妻2009年共同购买了一套
商品房,由于前妻是当时是开发商的内部职工,因此开发商在
购房时借了8万元给我们用于首付,并和前妻签订了
借款合同,约定2010年底前还清。 目前我和前妻已经
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前妻放弃房屋的一切权益。我一次性付给前妻15万,欠公司的8万元由前妻负责偿还。 但是最近我了解到,前妻并没有去还公司的8万元,因此,开发商要求前妻将钱还清后才给我们
办理房产证。 目前我和开发商都在积极追讨,要求前妻尽快还钱。而我也向买家提出,由于
房产证办理没有确定的时间,如果买家不愿意继续等我解决纠纷后再办理房产证,我同意退还定金,
合同无效。但是买家认为我违约,要求我赔付双倍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