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若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且
劳务派遣单位不进行
续签,那就得给被派遣
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
月工资。
要是工作时间满了六个月但没到一年,就按一年来算;要是不满六个月,就给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是劳动者出现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所规定的那种情况(像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之类的),从而致使劳务派遣
单位不续签合同,那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了。
因此,到底有没有补偿,得依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