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不续约时的
补偿金计算,与工作年限以及
工资水平相关。
经济补偿依据
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定,每满一年就需向劳动者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金额。若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按一年来计算;要是不满六个月,就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涵盖
基本工资、奖金、津贴以及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倘若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给,并且支付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