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在
试用期中的员工,他们通常并无法随意离开现有的工作岗位。
当他们决定终止与雇主所签订的
劳动合同时,必须提前向对方发出三天的书面通知,才能正式结束这份劳动合同。
然而倘若雇主未能依照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要求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或良好的工作环境,亦或是未能按时全额地支付员工的薪资,以及有任何未能按照法律
法规替他方员工交纳
社会保险费用等情形出现时,那么这些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便有权利随时提出
终止劳动合同,而且不必事先告知雇主。
需要郑重声明的是,若这些处于试用期的员工未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且因他们的不当行为而导致雇主遭受了实际的
经济损失,那么雇主将有权利向这些员工寻求相应的
赔偿。
因此,无论是在职期还是试用期,关于离职的事宜都应该遵循一定明确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