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用人单位在雇佣过程中未与员工签署正式的
劳动合同,其行为无疑是违反我国《
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
此时如果该用人单位以无正当理由为由解雇涉及的员工,那么这就是对先前建立的
劳动关系的非法违约。
在这种情况下,被解雇的员工依法有权获取以下方面的
经济补偿:首先是未签署书面劳动合同期间所应得的
双倍工资差额;其次,对于解雇事宜,他们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来支付相应的
赔偿金。
而关于经济补偿的具体计算方式,则是根据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标准。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员工在主张自己的权利时必须遵守时效性的规定,并应尽快采取合法手段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如向当地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直接提起劳动
仲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