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雇主未准许雇员辞去现有职位,则
当事人一般有权选择通过提起
劳动纠纷仲裁来维护其权益。
须知,
辞职乃是雇员的法定权利,所需要遵循的法律程序和条款亦早已明文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之规定,雇员得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方式告知雇主
解除劳动合同。
而在
试用期内,则只需提前三天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若雇主以不正当或无理的理由拒绝雇员的辞职请求,那么这无疑是对雇员劳动权益的严重侵害。
因此,当事人应当妥善保存所有相关
证据,例如
辞职信的送达证明以及与雇主之间的沟通过程记录等等。
在正式提出劳动纠纷仲裁之前,当事人还需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递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据资料,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将依据事实情况和法律
法规做出公正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