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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劳动合同不给员工一份有补偿吗

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署了劳动合同之后,却未将其中的一份给予劳动者本人,都已构成违法行为
依据我国重要的法律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此种状况之下,劳动者理所当然地拥有向用人单位索要合同原件的合法权益。
倘若这样的事件致使劳动者遭受任何形式的实际损害,那么他们便有权提出相应的赔偿诉求。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经济方面的直接补偿问题往往较为复杂且难以明确划定。
从一般的角度来看,劳动监察部门有责任并有权限督促用人单位进行纠正。
若劳动者因此事采取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行动,或许能够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赔偿,例如由于未能持有合同而在劳动争议过程中处于相对劣势地位所带来的损失等等。
但是,具体的赔偿数额以及方式还需要结合具体事实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才能做出科学合理的判断。
最新修订: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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