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用人单位以停减撤岗位编制计划为理由来解雇员工时,通常情况下,被解雇者是有权利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
申诉的。
从法律层面来看,这涉及到对用人单位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判断。
如果用人单位无法提供充足的
证据来证明其停减撤岗位编制计划是出于合法的经营需求,并且在执行过程中没有遵循法定的程序,例如没有提前告知
劳动者、没有给予相应的
经济补偿等等,那么这样的行为很可能被认定为非法
解除劳动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被解雇者有权主张恢复原来的
劳动合同效力,也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支付
赔偿金。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你,必须妥善保留所有相关的证据,例如
劳动合同原件、辞退通知书、
工资流水账单、工作记录等等,以便在
仲裁过程中能够充分证明你与用人单位之间的
劳动关系以及用人单位的解雇行为是否合理正当。
在此基础上,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会综合评估你提供的证据以及陈述内容,最终给出一个公平公正的裁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