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决定终止运作之时,员工所得到的
经济赔偿金在缴纳
个人所得税方面有特定的规定和标准。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经济
赔偿金额度若在上一年度职工平均收入水平的三倍范围内,则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然而,如果其超出了这一上限,该金额将不会被并入到当年的综合收入中,而是单独采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进行计算并依法纳税。具体的计算方式如下:应缴税额=超出3倍数额的部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其中,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是根据
应纳税所得额来确定的。举例来说,假设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
工资为8万元人民币,而您获得的经济赔偿金高达20万元人民币,那么超出24万元(即8万×3)的部分为16万元,这部分金额需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