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逾期未交付房屋的补偿计算问题,其具体数额往往受到
购房合同中条款约定的严格限制。在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两种较为普遍的
处理方式:第一种是依据
合同条款规定,选择以日为单位来计算相应的
违约责任,即每日需按照总房价的某个固定比例(例如万分之一至万分之五之间)向对方支付
违约金;另一种则是由双方共同商议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方需承担固
定金额的违约金作为弥补措施。然而,若合同中对于此类事项并无明文规定,应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在此情况下,买受人有权参照在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相关主管部门所正式发布或经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以此作为计算
赔偿数额的参考依据。此外,买受人还应当妥善保管与此相关的各类
证据材料,如购房合同、催告通知以及
逾期交房的证明文件等等,以便在必要时能够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